塔里木油田哈得2025年维抢修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第二次)
ZY24-XJT33-FK08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目前管辖联合站3座、转油站1座、计转站15座、计量间9座、配水间8座、物资库房一座,原油管道609条、2096km,天然气管道28条、419km,注(输)水管道235条、1008km。有开展物资仓储、工艺管道失效修复、工艺流程及设施的拆建、改建以及零星项目施工及保障工作的需求,需要维抢修服务业务,保障生产安全平稳。
2.2招标范围:承担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以下工作任务:1)临时生产运行管线敷设及配套设备设施的拆除、更换、连接、 改造、安装、保温、解堵等相关工作;(2)加工制作、安装全密闭式井口房;3)加工制作、安装铁质防火墙;4)单井或场站工艺流程及设施的拆建、改建和安装工作;5)物资仓储服务;6)管线抢维修;7)单井围栏加工、制造、安装、拆除;8)淡化水装置拆安、运行;9)其它生产设备设施拆安、改造、加工制作等相关工作;10)哈四联合站(哈得逊油气运维中心)站外所有采油气(注水、注气)井井口工艺、电泵房、抽油机房、加药间,9座计量间8座配水间维护维修等;负责公寓内管线(阀门)维护,绿化管网、阀门维护;11)管理区应急发电机组维护及应急用油供应。
2.3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①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可涵盖建筑施工类。
3.2人员要求:配备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配备项目经理2人,技术负责人2人,安全负责人4人,操作人员20人,库房管理人员2人。
1)项目经理2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
同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或者现场查询
具备五年及以上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 2 人: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三年及以上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经历,持有硫化氢知识及安全防护合格证;
3)安全负责人 4 人:具备三年及以上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经历,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硫化氢知识及安全防护合格证;
4)操作人员 20人:至少10人取得硫化氢知识及安全防护合格证;其中至少2人取得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证P1,至少2人取得低压电工证,至少3人取得流动式起重机司机Q8,至少3人取得起重机械指挥Q1,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管线焊接、安装工作经历,并持有焊工证,人员可以重复,允许一人持多证。
5)库房运行人员2人,至少2人取得仓库保管工资格证,至少1人取得起重机械指挥Q1,至少1人取得叉车操作证,人员可以重复。
提供:1)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人员清单、1-3项提供工作简历、资质证件扫描件;
、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和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告服务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截图;
3)、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自2024年1-10月连续 6 个月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
3.3设备(装备)要求:
3.3.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3.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项目所需车辆的最低配备,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 6 辆值班车(5辆皮卡车/双排车、1辆工程抢险车)。
提供:①车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制造厂商、购买日期、已使用年限);②车辆照片;③购置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国有企业车辆提供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在油气场所从事本项目类似装置设备设施或管线抢维修服务的工作业绩不少于两项(如遇年度合同每一个年度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类似项目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结算发票或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3.5.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5.3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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