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监督及专项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Y-2025-FW-223
本招标项目安全环保监督及专项检查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炼化新材料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突出公司“11355”体系建设要求,系统排查短板弱项、针对性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本质安全环保,现需选定服务商对公司重点项目开展安全环保监督并对公司安全环保专项检查提供技术支持。
2.2 招标范围:(1)重点地区重点危险项目安全环保监督:大连分公司装置拆除,兰州剂公司老旧装置拆除,兰州研发中心油罐区改造提升等项目;(2)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及审核。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项目预算:项目人员服务费用标准不高于3460元/人•天,项目总拦标价10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资质要求:服务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4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23年至2024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公章的2023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质量把控,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项目经理一旦确定,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需我方书面批准,更换人员需满足以上条件。
(2)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成员至少3人。其中至少有3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服务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日,服务商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若承诺内容与网站查询内容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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