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2025年武胜净化厂吸收塔、再生塔拉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0443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2025年武胜净化厂吸收塔、再生塔拉运服务项目 ;
2、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2025年武胜净化厂吸收塔、再生塔拉运服务项目。
3、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4、项目实施地点:中石油内江容器厂运输至武胜西收费站至武胜天然气净化厂施工现场;
5、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6、出资比例:100%;
7、计划投资:人民币169.34万元(含税);
2.8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3.3.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4.信用截图: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设备:工程建设公司资源共享中心武胜净化厂吸收塔、再生塔拉运服务所需的自有框架挖心式拖车,规格200吨,数量1台;框架挖心式拖车,规格100吨,数量1台;全轴线液压拖车,规格200吨,数量1台;全轴线液压拖车,规格100吨,数量1台,上述规格为载重能力。牵引车头功率达到400KW以上,每台拖车需配置一台牵引车头共计4台。牵引车头提供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拖车尾提供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可上路证明及能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须承诺:同意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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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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