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四厂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95
重要提示:
青海油田招标中心所有招标项目全流程通过*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U_Key的具体办理事宜详见*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请潜在投标人从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所有失信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标书费发票邮寄信息,发票开票信息以投标人在*留存信息为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油四厂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采油四厂,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油四厂2025年含油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 青海油田采油四厂辖区各生产区域 。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预算金额: 930万元 (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其它组织或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具有由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颁发的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大类中“071-001-08”(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量不少于12000吨/年。 4.信誉要求: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三商”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网站(http://www.cnpcbidding.cnpc)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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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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