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公司金属材料等物资检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物资供应公司金属材料等物资检验检测服务招标人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对2025年大港油田计划采购金属材料、钢丝绳、炼化专用设备配件、工具、管道配件、劳动防护用品等物资开展全面、专业的质量检验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物资供应公司金属材料等物资检验检测服务;
最高限价:详见附件“金属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物资检验检测最高限价”;
预计金额:详见附件“金属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物资检验检测最高限价”;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一:金属材料检验检测;标段二:劳动防护用品;
2.5 实施地点:大港油田物资供应公司。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纸质版,电子版);
2.6 服务要求:
标段一:金属材料检验检测:依照甲方委托产品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检验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外观检查、标志、标准/特殊几何尺寸、壁厚、金属材料的物理、化学、超声探伤、射线探伤、涡流探伤、晶间腐蚀、非金属夹杂等检验。
投标人投标时针对该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无损检测或者理化检验二级及以上证书),并且至少提供相关检验人员4名及以上,其中现场取样、检验人员(具有无损等检验证书)不少于2人、理化检验人员(力学、化学、金相等检验证书)不少于2人。(提供检验资质证书、检验人员名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近半年的社保缴纳有效证明资料(加盖社保部门章的证明材料)。
标段二:劳动防护用品:依照甲方委托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油田公司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检查、尺寸精度测量、标志、成分分析、性能测试等检验。
投标人投标时针对该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并且至少提供相关检验人员4名及以上,其中现场取样人员不少于2人、理化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检验资质证书、检验人员名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近半年的社保缴纳有效证明资料(加盖社保部门章的证明材料)。
2.7 技术要求:
标段一:金属材料检验检测:金属材料执行标准GB/T706、GB/T3091、 GB/T3274、GB/T1499.2、GB/T8163、GB/T5310、GB/T5037、GB/T3094、GB/T9711、GB/T11263、GB/T21833、 ASTM A312、SY/T5037、GB/T12459、GB/T13401、API SPEC 9A、GB/T20118等标准及物资采购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及标准。
标段二:劳动防护用品:本标段物资执行标准GB 23464-、GB 8965.1、GB 8965.2、GB 12014、GB/T 20097、GB 21148、Q/SY 08129、GB 6095、GB/T 1762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服装工艺及技术要求》等标准及物资采购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及标准。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②提供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CNAS认可证书,(提供CMA或CNAS证书及附件扫描件) 投标人应有固定的检测场所,如为自有场地,则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如为租赁场所,则提供租赁合同。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自2021年1月1日至发布日前检验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产品销售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及其所在页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机械、物资管理、检验检测、工程服务等相关专业),从事检验检测工作8年以上经历(工作年限按照毕业证书日期计算,提供学历证明,工作简历)
3.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8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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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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