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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6年客运服务项目(二次)

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6年客运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3-FW3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6年客运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6年需要,保障分公司机关上下班、项目部开收工及各相关附属单位临时通勤用车,需外雇临时、固定(19-25、38-40、48-50座)客运车,总量不得少于3辆(每车型至少1辆,含驾驶员)。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年预估金额为137.61万元(不含税),两年合计275.22万元(不含税),需1家承包商承担服务。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执行。

2.4服务地点: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西安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取得项目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涵盖客运类)。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员1人,并且为企业自有员工,均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3.3.2投标人驾驶员须持“A1”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年龄≤55周岁,具有从事相应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身份证、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承诺驾驶员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近三年未发生A级以上有责交通事故。

3.4车辆要求:

3.4.1投标人提供的19-25、38-40、48-50座客运车辆,总量不得少于3辆(每车型至少1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产权全部为自有,车辆使用年限至投标截止日不得超过8年(96个月)(含8年),车辆牌证齐全,车辆产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产权证并显示车辆所有人与乙方名称一致的原件扫描件)。

3.4.2投标人车辆需办理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座位险、车损险等保险。(提供车辆相应保险单据的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应提供2023年度,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现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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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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