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28-FW056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技术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健康企业创建技术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健康企业建设推进方案》(中油质安〔2021〕48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健康企业提升方案》(安委〔2024〕8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提升方案》的通知(安委〔2024〕49号)等文件要求。为提升员工健康管理水平,完成集团公司健康企业达标验收,故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技术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招标工作。项目预算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
根据西藏公司的工作特点,建立适应于高原地区工作、生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在公司两级机关及库站打造适应于高原地区工作、生活保障环境,达到减少和消除职业性及其他有害因素,降低职业病、常见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努力建设成为保障西藏公司员工及家属健康为宗旨的健康企业,完成中石油集团公司健康企业达标验收。
(具体服务内容见:技术及服务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招标排名情况,拟选择1家中标单位。
5.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总体估算金额为287.26万元(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格不超过271万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完成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验收。
7.招标限价:采取控制总价方式,招标控制价为287.26万元(含6%增值税),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271万元。
费用包含咨询服务所需的仪器、物料、人工、运输、食宿、差旅、培训、报告出具及传递、必要的复测、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请求额外费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需明确开具发票的税率。
8.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具有其它组织或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需包含健康咨询服务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团队人员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须提供证照影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健康管理类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完整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健康管理或健康咨询项目的业绩证明1个(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的清晰扫描件)。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3)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4)开标当日未被*(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招标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法律诉讼的单位;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的;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已纳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其他: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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