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油江苏通州湾50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地形测绘及地质勘察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346/ZB-XNYSYB-2025-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江苏通州湾50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地形测绘及地质勘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快速推进在通州湾已获取光伏指标建设,保障蓝海新材料项目绿色用能,需开展中油江苏通州湾50万千瓦(一期15万千瓦、二期35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地形测绘及地质勘察工作,项目共利用通州湾示范区万亩海蜇园约9000亩,已通过地方政府备案。本项目已通过相关审批,资金已落实。
1.服务内容:中油江苏通州湾50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地形测绘及地质勘察(含海上光伏至升压站段集电线路及路由),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量,提交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4.质量要求:满足地质勘察及地形测绘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技术指标要求,提交的成果满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油田分公司相关要求。
5.招标范围为:
1)地质勘察:中油江苏通州湾50万千瓦(一期15万千瓦、二期35万千瓦)光伏装机及升压站地质勘察,查明新能源项目场地的地质构造、岩土性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为新能源项目实施提供依据。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质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提供成果报告。勘察点位不少于210个点位,满足一期15万千瓦、二期35万千瓦两个项目的可研、初设的编制及施工要求。
2)地形测绘:中油江苏通州湾50万千瓦二期35万千瓦地形,测绘范围4.2平方公里左右,包含光伏装机区、升压站及道路1:500地形图,光伏装机区、升压站及道路1:2000地形图。测出测量范围内所有地形、地物及其标高(含水沟底、淤道沟底、堤顶标高)。满足二期35万千瓦项目的可研、初设的编制及施工要求。
3)在地质勘察和地形测绘成果基础上,提供进场道路初步规划的方案建议。
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地质勘察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2)具有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并完成类似勘察项目服务业绩;3)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的身份的合同文本关键页或相关勘察工作和报告的关键页或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前3个月份任意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社保机构盖章,缴费人须为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反映个人缴费信息)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须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3 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投标人无需承诺)
3.7.4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工作开展期间涉及的工农关系、企地关系等由投标人负责协调解决,解决问题过程中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须提供承诺书
3.7.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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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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