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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25年度加油(气)站、充电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25年度加油(气)站、充电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5-XA502-WZ12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25年度加油(气)站、充电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2025年度加油(气)站、充电站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2017版)》要求,现对2025年加油(气)、充电站监控设备实施采购。

本次采用框架招标形式,招标范围为2025年度甘肃销售所属分公司加(油)气、充电站监控设备,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约定采购期限内的货物需求、技术标准、最高限价、项目预估金额,本次招标最终确定采购期限内的价格标准,以预估金额350万元(人民币)为框架合同暂定金额,以各采购实施主体实际委托书(订单)或分批次签订和履行服务合同协议为最终结算依据,按照本次招标确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加油(气)、充电站工程建设项目视频监控设备系统,物资需求明细、规格及材质工艺要求详见《监控物品需求一览表》,估算总采购金额为350万元(人民币),此金额为招标人综合以往年度加油(气)、充电站视频监控设备系统采购情况预估,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依据结算。

监控物品需求一览表

类别

序号

主要物资

物资编码

设备类型

单位

最高限价

(单位:元)

功能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加油(气)站设备

1

*

36160107

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室外出口、入口、加油现场、罐区卸油口)

3000

记录出入口车辆进出情况及现场车辆加油全过程,并记录卸油全过程无死角

2

*

36160107

高清网络半球红外型摄像机

2900

清晰记录室内货物、人员及收银情况

3

*

36210112

网络硬盘录像机(32路含软件)

5000

至少保存90天录像

4

*

36020201

以太网交换机(24口)

2300

24口

5

*

36170701

19”彩色液晶显示器

980

液晶

6

*

36030202

服务器专用硬盘(4T)

1100

监控专用

7

 

36060401

系统机柜2000×600×600

1400

42U

8

 

38140211

16路避雷器监测仪

2900

16路机架式

9

 

38091101

相应配套设施(包含相机支架、电源、音响等设备)

2300

保障系统运行所需要的所有辅件

10

 

38990501

电话报警器

1100

兼容电信、移动和联通信号

11

*

36030202

服务器专用硬盘(8T)

1500

监控专用

12

*

36160107

高清网络防爆摄像机

4900

加气区记录现场车辆及车牌、人员加油站全过程

13

 

 

线路敷设(安装费)

15000

满足中油相关安全要求

出入口抓拍设备

1

*

36160111

抓拍服务器

7400

记录抓怕的车辆信息

2

 

34070207

补光灯

1700

保证现场光源充足

3

*

36160107

车牌摄像机

12000

记录车辆全况,及车牌抓拍

4

 

 

像素镜头

1000

高清像素镜头

充电场站设备

1

*

36210112

网络硬盘录像机(16路含软件)

4300

至少保存90天录像

2

*

36020201

以太网交换机(16口)

1800

16口

3

 

38140211

8路避雷器监测仪

2300

8路机架式

4

*

36160107

高清网络红外枪式摄像机(充电现场)

3000

记录车辆进出情况及现场车辆充电全过程

5

*

36160107

高清网络半球红外型摄像机

2900

清晰记录室内情况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需1名中标人。

2.4实施或交货地点:甘肃省境内甲方指定地点。

2.5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2.6交货期:厂家需在接到订货需求后赴加油(气)、充电站现场与甲方共同确定采购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在确定数量后15日内将所需产品发至加油(气)、充电站现场,并派安装人员及时进行安装。

2.7质保期: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须为标的物主要物资(监控物品一览表带“*”)中的任一物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人如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库内供应商,则在开标当日,投标人在能源一号网(http://www2.energyahead.com或cnpc)供应商状态需显示“正常”,且供应商类型为“制造商”。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

3.4业绩要求: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至少1个类似标的物(监控物品需求一览表中任意单项)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及对应发票清晰可辨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无行贿犯罪;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上述①②④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第③项内容需提供承诺资料)。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局级)纳入“黑名单”内的“三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在近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较大质量问题,在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投标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3.6.2投标人承诺采购软硬件产品选用须是正品产品(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得到产品备件数量和时间支持,满足向招标方承诺的售后服务等内容。(提供承诺书)

3.6.3《监控物品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要求清单》中所涉及的防爆要求均需提供对应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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