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作业船舶后勤支持和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海南作业船舶后勤支持和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目前海南海域油气大开发,海南作业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船舶公司大马力拖轮服务海南市场的难度随之加大,为站稳海南市场必须在服务质量上极力保障,确保船舶安全优质服务,稳固占有竞争日益激烈的三用工作船市场,需要选择1家服务商为船舶公司海南作业船舶提供后勤支持和技术服务,签订《2025年海南作业船舶后勤支持和技术服务合同》,预计金额450万元(含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国内具有相关资质且有能力为中油海工船舶(天津)有限公司海南作业船舶提供后勤支持和技术服务的1家企业。
2.4 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 实施地点:海南或甲方指定其他地点。
2.6 最高限价:
序号 |
船舶类型 |
单船日服务费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
1 |
6500HP |
2600 |
2 |
8000HP |
3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在海南中海油码头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无备案的需承诺中标后5日内办理取得备案,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办理的,将会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证明文件。
3.3.2人员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主要负责人至少一个、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个)。
3.3.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物资场地,且配备齐全的人员、车辆(不低4辆)支持,提供办公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车辆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加盖公章。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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