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山西煤层气定导向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川庆公司所属的长庆钻井总公司承揽的神木山西煤岩气井定向及导向服务,部分井水平段提供近钻头或方位伽马技术服务,作业井眼尺寸6-12 1/4"井、工具尺寸4.75-8",井下温度为80-130度之间,井深为3000-3600米左右,作业井段为二开直井段、斜井段、水平段,开展服务为“全井定向及造斜段配合下入近钻头或方位伽马服务”。预计实施的作业井井段长度在2500m~3500m之间,具体施工井段根据单井实际施工长度为准,预计作业井数10-15口井,服务区域主要为山西临兴、陕西神木各区块,预计金额500.00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为长庆钻井总公司承揽的神木山西煤层气提供定导向技术服务,包括工具送井、野营房、配件消耗、维修、技术服务、QHSE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项目启动时间预计在招标结束后一个月内。
2.4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5计费依据:按包井结算,采用“元/井”形式计费,费用含6%增值税 ,结算时开具相应税票。
2.6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根据甲方付款进度安排,单井钻井施工结束,服务项目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6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付款所需全部资料,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项目所需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单井需提供2名仪器服务人员),均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井控证及硫化氢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3设备要求:至少6串井下近钻头工具(其中6.75寸工具至少4串,4.75寸工具至少2串),无磁钻铤至少6串,野营房至少2顶。
3.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至少具有2口井近钻头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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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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