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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年质量检验中心化学试剂及耗材框架协议(变更)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年质量检验中心化学试剂及耗材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24-P-F-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5年质量检验中心化学试剂及耗材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质量检验中心用试剂及耗材,在结合一体化项目使用、消耗量的情况下,在原框架协议615项的基础上,经梳理、优化形成1077项,单价按照近三年购买的试剂耗材平均价格计算得出,预估金额860万元,质量检验中心提交了经审批通过的技术方案报审表、2025年质量检验中心化学试剂及耗材预测计划,采购部拟据此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清单中的物资、数量仅为本次招标的预估数量,目的在于取得固定综合单价(包含税费13%、运输费等所有费用),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2招标范围:详见2025年质量检验中心化学试剂及耗材预测计划清单型号要求,共计1077项物资。

清单表格式和顺序不能修改,必须采用Excel表进行报价。清单表中品牌规格型号材质为参考,实际供货产品性能不得低于或相当于清单表中对应的型号参数指标要求,且必须保证现场使用要求。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2.5交货时间:合同有效期为2年,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时间、数量供货

2.6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含税13%。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的亦可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2)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要包含本招标文件中所含的危化品类别(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硫酸、丙酮、盐酸、甲苯),需提供证件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提供第三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危化品运输合同。

3.5投标人业绩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任意一项或多项标的物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与标的物物资名称一致或名称不一致但实质原理功能作用一致的产品,规格型号可以不同)、金额≥30万元的供货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3.6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产品质量合格、售后服务保障的要求,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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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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