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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年油品部金属储罐定期检验(三次)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年油品部金属储罐定期检验(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年油品部金属储罐定期检验(三次)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部,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需要对油品部的7具常压金属储罐和4具球形储罐进行定期检验,其中4具球形和4具常压储罐采用全面检验,3具常压储罐采用声发射检验。

2.2招标范围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年到期的常压金属储罐和球形储罐进行定期检验,储罐规格类型如下:

2025年定期检验金属储罐规格明细

序号

储罐名称

储罐位号

储罐形式

检验方式

容积

(m³)

1

原油罐

TK104

常压储罐

全面检验

100000

2

原油罐

TK109

常压储罐

全面检验

30000

3

原油罐

TK110

常压储罐

全面检验

30000

4

燃料油罐

T306

常压储罐

声发射

10000

5

催化不合格汽油罐

T512

常压储罐

声发射

3000

6

航空煤油储罐

T801

常压储罐

全面检验

10000

7

柴油成品储罐

T902

常压储罐

声发射

20000

8

商品液化气罐

V203

球罐

全面检验

3000

9

商品液化气罐

V206

球罐

全面检验

3000

10

催化液化气/不合格液化气罐

V209

球罐

全面检验

2000

11

丙烷罐

V211

球罐

全面检验

2000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

2.4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5安全和环保要求

符合呼石化公司HSE相关管理规定.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7结算方式

按实际检验储罐工作量以及检验方式进行结算。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且同时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至少1具100000m³及以上常压储罐定期检验和1具3000m³及以上球罐定期检验工作,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提供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同时提供发票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合同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罐体容积,可用相应储罐的检验报告验证,但报告中必须有容积信息。

3.4人员要求

项目部应配备项目经理一名及检验检测人员3人及以上。

①项目经理:应具备压力容器检验师(RS)和声发射检验(AE)Ⅱ及以上资格证书;②项目部应由以下人员构成:(1)具备压力容器检验师(RS)资格证书3人及以上;(2)四个检测项目资格证书:无损检测PT、MT、UT、RT,要求每个检测项目II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大于等于3人。

注:需提供拟派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和在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以上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5投标人须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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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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