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某海上风电项目第一阶段前期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某海上风电项目第一阶段前期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编制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 《关于批准XX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请示》(计划呈〔202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石油某海上风电项目,项目位于南方某海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300MW,包含89台14MW及以上风机,海上升压站、陆上集控中心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2.2.1技术服务内容:
开展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工作,服务内容包含涉及本海上风电项目核准、投资决策和开工前技术咨询、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批、专题报告的评审及会务、JS专题服务、技术咨询、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专题报告包括外业、核准等专题,详见发包人要求。
2.2.2技术服务要求:
招标所列工作需编制的各项报告的广度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招标人相关报告编制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制定或颁发的有关最新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报告能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审查或乙方内部审查。
2.2.3技术服务方式:
(1)联合工作组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专门的联合工作组。乙方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专题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共同推进前期工作的流程审批程序,协助甲方获取合同工作内容中项目开发需取得的支持性文件。
(2)技术咨询
乙方通过资料收集、试验分析、数据整理计算等方式,按规定的图式和规范要求提供正式报告,报告能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审查或乙方内部审查。
2.3设计服务期限:
本技术服务项目的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总日历天数不超过20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国内200MW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和至少一项海上风电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
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签署页、委托范围等内容),以及工程交付验收的证明文件或咨询成果文件(含项目核准批复、可研报告、用海批复、环评批复等)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3.4 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3.6.1应具有注册 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3.6.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海上风电项目设计或前期技术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
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签署页、委托范围等内容),以及工程交付验收的证明文件或咨询成果文件(含项目核准批复、可研报告、用海批复、环评批复等)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3.6.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截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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