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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灵山县伯劳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送出线路工程(三次)

广西钦州灵山县伯劳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

送出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CGK2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钦州灵山县伯劳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送出线路工程己由(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钦审批投资[202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山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灵山伯劳汉唐升压站 ~ 钦南那思利竹江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自灵山伯劳汉塘升压站,终至钦南那思利竹江升压站,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长度29km,线路采用2×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采用24芯OPGW-24B1-100复合地线光缆。全线路共拟新建铁塔 84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61基,单回路耐张塔23基;本合同由灵山中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签订。

2.3计划工期:2025年07月04日-2025年12月03日(153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广西钦州灵山县伯劳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送出线路工程

计划投资2774.78万元(不含税)

2.5招标范围:(1)设计:广西钦州灵山县伯劳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送出线路工程的地形测绘及岩土勘察(包括钻孔取芯等)、送出线路工程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设备材料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等一系列工作,且设计标准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的设计导则要求。

(2)设备及材料:除《甲供材料和设备表》外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应的技术服务,设备材料的运输及倒运、接卸、仓储保管、验收(包括甲供物资的接卸、仓储保管、验收)。投标人需执行中石油和大庆油田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规定。一级物资执行中石油采购结果(见附件:一级物资供应商短名单)和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联合采购结果。所有物资采购结果需经招标人和建设单位确认。

(3)施工范围:灵山伯劳汉唐升压站 ~ 钦南那思利竹江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自灵山伯劳汉塘升压站,终至钦南那思利竹江升压站,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长度29km,线路采用2×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采用24芯OPGW-24B1-100复合地线光缆。全线路共拟新建铁塔 84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61基,单回路耐张塔23基;220kV送出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包括试验、定值计算等一切与调试相关的工作)、验收、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的保修;水、环保措施实施及恢复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各项验收等工作。最终以完成该工程,完成并网安全送电为最终目的,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广西钦州灵山县伯劳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送出线路》文件号:电-92365 项目号:(23)XDN-001),如两者出现不一致之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

(4)其它:配合在甲方授权下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参照钦州市赔付标准)与地方的协调、拆迁、跨越、施工场地清理、复耕等;包括不限于完成施工过程中涉及到所有塔基永久占地征地、临时征地、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赔偿、迁坟、林木砍伐手续办理、地上附着物清表、采伐、老百姓及政府关系协调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用地赔偿及征地协议签订,并做好原始地貌视频采集及永久征地资料组卷归档等;负责办理林地、文物、草原、军事区等通过权手续;负责临时用地(含措施用地)清点和配合招标人做好补偿,负责临时用地许可手续办理。

配合甲方办理质量监督备案、前期手续(包括不限于办理征地报批协调、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竣工备案手续等以及并网前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最新标准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包含穿(跨)越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公路、高速、铁路、林区、河道等手续),办理线路送电相关手续,参与送电方案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投产试运调试、转资、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并最终通过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阶段内容。

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对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进行软件清标;

2.6计划投资:2774.78 万元(不含税);招标控制价:2774.78 万元(不含税);

       暂列金额:52.22万元(不含税)。

2.7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金额:10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应符合(或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本条仅适用公开招标)。

3.2.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项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3.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3.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3.6 投标人未列在大庆油田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以及类似文件中。

①黄牌警告,在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另行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其它项目。

②给予清退,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③纳入黑名单,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3.3.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被纳入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项目经理要求

3.4.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4.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4.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4.2设计单位投标

3.4.2.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4.2.2 2020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 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4.3且承诺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设计负责人要求

3.5.1 设计单位投标

3.5.1.1具有注册  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1.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3.5.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5.2.1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6.5.1要求。

3.6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7.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1.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电力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7.2设计单位投标

3.7.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2.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电力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8投标人需承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10.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10.3投标人需承诺“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3.11QHSE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建立并实施满足大庆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承诺遵守大庆油田QHSE相关规定。

3.12分包要求

3.12.1允许分包。本项目允许工程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的工程允许分包。分包商除劳务作业分包外,不得再进行专业工程分包。分包活动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建设单位分包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科做具体要求)

3.12.2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3.13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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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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