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剩余资金装备(大流量排水抢险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101-WZ201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剩余资金装备(大流量排水抢险车)购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产品范围:
包号 |
装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大流量排水抢险车 |
辆 |
1 |
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招标文件要求 |
2.2交货地点:用户单位指定。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10月31日前货到现场且具备上牌条件。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2.5质保期:详见技术规格书。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R其他: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合格供应商资质,且准入产品包含本次招标产品 (本次招标产品物资代码为:29010506)。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许可的车辆生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根据提供的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近年内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提供查询截图):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或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
其他: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5 技术要求:/
3.6 其他要求:/
3.7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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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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