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发电项目设计及咨询服务集约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221-FW099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发电项目设计及咨询服务集约化招标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高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新能源发电设计及咨询服务选商工作效率,保障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下发2025-2026年度分公司集中集约化招标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司企法〔2025〕18号)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发电项目设计及咨询服务集约化招标工作启动会纪要》(专业会议纪要 第18期)有关工作安排,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拟开展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5-2027年新能源发电项目设计及咨询服务集约化招标工作。
项目估算金额:5800万元,含税。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下属二级单位、行权管理公司(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行权管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或参股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实际控制公司等,下同)所属新能源发电项目设计服务(单项委托工作估算金额小于100万)、咨询服务和相关技术服务。
注:
(1)新能源发电项目的项目类别包括含风力发电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地热发电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和储能项目等。
(2)设计服务包含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服务;咨询服务包含投资机会研究报告、申请报告/文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规划方案、技术方案、营销/售电方案、实施方案、测风/测光方案、项目建议书、经济评价报告、后评价报告、鉴定报告、技术评估报告、资源评估报告、投资风险评估报告、可行性评估报告、设计文件评估报告、接入系统方案报告、调查/调研报告等新能源发电项目有关的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服务;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现场技术服务、专家咨询服务等。
(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下属二级单位、行权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单位)是本招标项目招标结果的使用单位和需求单位。投标人中标后,由各项目单位根据其业务工作需要和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与各中标人签订具体合同。
(4)本招标文件所称的单项委托工作的工作内容可以为某一个特定项目的某一项或多项工作,也可以为不特定项目的某一项或多项工作(如中标人在某时间段内为项目单位所属的全部在建项目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当项目单位与中标人就某一项工作单独签订合同(本招标文件也称单项合同)时,指该合同约定的有关工作(该合同估算金额应小于100万元);当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框架合同时,指在框架合同下双方签订的子合同约定的有关工作或在框架合同内项目单位出具的工作委托约定的有关工作(子合同或工作委托委托的工作估算金额应小于100万元,但框架合同的总金额可大于100万元)。
2.3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税率暂定6%。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为:按照《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及咨询服务费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及配套的计价文件计算。报价方式为: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以下浮比例方式报价,上浮报价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人投标下浮比例须大于或等于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合同签约或结算价格的计算方式为: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的合同签约或结算价格根据《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及咨询服务费计算方法》及配套的计价文件、招标文件和合同有关约定计算服务费后,再按中标人中标的下浮比例下浮计算确定合同签约或结算价格。
2.4服务期:单项委托工作的工期由项目单位和中标人根据服务项目的投资额、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或在项目单位出具的工作委托书中进行指定。一般情况下,设计工期为30~60日历天,咨询工期为10~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1)满足现行法律法规、项目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相关规定,符合项目适用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2)服务成果应通过项目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电网企业的审查、备案、验收或批复,并实现编制服务成果的预期目的。
2.6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算出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由高到低排序,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大于等于12家时,推荐排名前1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10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N)小于12家时,推荐N-1家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N-2名为中标人。当中标人数量不足10家时,招标人有权开展补充招标。
各中标人的中标份额按照中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分别为670万、650万、630万、610万、590万、570万、550万、530万、510万、490万(即中标份额按照公差为20万元的等差数列与中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顺序对应分配);当中标人数量不足10家时,按照上述规则分配中标份额后,剩余的中标份额可再平均分配给各中标人,也可由招标人开展补充招标后将剩余份额分配给补充招标的中标人。
2.8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格式详见附件《关于认定处理期间失信行为的情况说明(若有)》)。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经项目单位同意,中标人可将项目单位委托的有关附属工作进行分包。其中,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分包。项目单位委托中标人开展包含咨询工作内容的设计工作时,若中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不具备“咨询-咨询专业-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资质,中标人应将咨询工作分包给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具备“咨询-咨询专业-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资质的分包人。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具有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4.业绩要求: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风力发电项目或太阳能发电项目或地热发电项目或生物质发电项目或储能项目的E或EC或EPC业绩(注:E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EC指设计、施工,EPC指设计、采购和施工,下同)。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无须提供合同全部页面,但必须提供含有合同名称、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盖章签字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面。若合同为工作量不明确的框架合同,还应当提供框架合同下的子合同页面或工作委托有关页面的复印件)。有效业绩时间按项目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合同下的工作委托日期)进行判定。投标人资格的业绩证明资料不能同时做为详细评审评分的业绩证明资料。
*5.财务要求:
5.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 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6.1-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应满足以下(1)或(2)的规定:
-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为:①“咨询-咨询专业-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②“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电力-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电力-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风力发电-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风力发电-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新能源发电-乙级”;
- 如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仅为“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电力-甲级”或“设计-行业资质-电力-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风力发电-甲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风力发电-乙级”或“设计-专业资质-电力-新能源发电-乙级”,则本项目的咨询相关工作内容应分包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具备“咨询-咨询专业-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资质的分包人。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资质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注:投标人的承诺文字内容原则上应与下列内容一致):
*7.2.1服从项目单位正常的服务工作安排,并按照项目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项目单位开展服务项目有关的现场办公、驻场服务、承办会议(含启动会、评审会、工作会、验收会)、成果审查、设计变更、方案调整,以及服务项目有关的建设手续办理和对外协调等工作。
*7.2.2严格按照项目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有关规定开展服务工作,服务成果文件严格按照项目单位及其上级管理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编制和修改。
*7.2.3同意并支持项目单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将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下属的其它二级单位、行权管理公司等民事主体(投资主体)。
*7.2.4采用项目单位的造价业务系统(鹏业石油云计价i20 石油地面版)相兼容的软件编制服务项目的投资估算文件、设计概算文件或服务合同的结算文件,并将其相应的电子版源文件提供给项目单位造价业务管理部门审核。
*7.2.5根据项目单位委托工作的需要配置服务团队及人员,且:①服务人员均为与中标人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②服务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职业资格。③服务项目的主要(关键)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职业资格。④当项目单位发现中标人配置的服务团队或人员存在工作能力不足、工作量过量、人员配置不足、工作态度消极、工作责任心低下、工作质量较差等影响服务工作质量和进度的现象时,同意按照项目单位的要求调整或增配有关人员。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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