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土地及公共关系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319-FW092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土地及公共关系服务采购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土地及公共关系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土地及公共关系服务采购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估算金额:350万元(含税价),招标人不作任何工作量承诺。
2.3 招标范围:协助委托方完成相关乡(镇)的沟通、对接,落实政府相关要求,解决工程建设及临时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协调,配合当地政府协调和及时处理当地因工程建设及临时生产关联的合理诉求;负责现场道路、民房等构建物信息锁定,交通运输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在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和特殊敏感时段协调当地政府,保障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3.1钻机入场期间,对接镇村两级,组织开展井场周边房屋,水井,构建物,借用道路等信息登记,对占用农民机耕道情况、院坝情况进行登记统计,编制影像资料,形成汇总材料。对接镇村两级及周边群众,宣讲钻井计划安排,介绍钻井作业等情况;
2.3.2表层钻进期间,现场协调处理因噪音、机械震动等引起的问题;
2.3.3钻井期间,采用航拍方式,套合临时用地实际用地范围和用地批复范围,杜绝超红线范围用地;
2.3.4钻机离场期间,对接村委,组织核实钻井阶段遗漏问题清理;
2.3.5压裂施工期间,对接镇村两级及周边群众,宣讲压裂作业安排,处理因压裂作业引起的群众协调工作;
2.3.6压裂结束后,采用航拍方式,对点火坑、放喷管线周边土地进行影像留存,配合对受点火放喷烧板结的土地进行整改;
2.3.7压裂离场后,核实并记录借用道路压损情况,对接村委,组织核实试油阶段遗漏问题清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平台服务包干价:70000元/平台(含税,税率暂定6%),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约定,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致密气勘探开发项目部工区范围内相关区域。
2.6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各平台服务以项目部委托为准。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通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人等于2家或1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其中项目经理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备5年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对外协调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备5年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对外协调工作经验。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拟派的全部人员均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拟派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形式不限),全部人员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 3 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3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 3 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人员在服务期限内不予更换(除不可抗力外),若确需更换,须提前5日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且资格条件要求不变。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成都和三台设立服务机构,并承诺在收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6个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
*5、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土地及公共关系服务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或应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应用单位公章(含应用单位部门印章)的应用证明扫描件(需明确协调地点、协调时间及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注:未体现这些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
*6、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7.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7.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7.1-7.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6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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