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民爆物品委托运输项目(冀东项目部)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民爆物品委托运输项目(冀东项目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公司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分公司冀东项目部、山西项目部、大港南部项目部在勘探开发、射孔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民爆物品,按照国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民爆物品在进行施工时,需要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进行民爆物品运输。为了保证市场日常生产需求并依法合规,需要委托有民爆物品服务资质的运输公司进行民爆物品运输服务。本次招标控制费用不超过287.5万元(不含税),(大写:贰佰捌拾柒万伍仟元整,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2025年民爆物品委托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控制价:287.5万元(不含税)。需要提供国五以上排放标准9台(含驾驶员),单价限价920元(不含税)/台/天(河北地区),山西地区690元(不含税)/台/天(以上报价每台车需配备一名驾驶员)。
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剩余金额不予结算。
2.3 服务期限: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实施地点:河北、山西。
2.6结果有效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
3.2 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运输类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在中石油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在中石油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现场查询)
服务商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满足天津分公司冀东、山西、大港南部项目部民爆物品运输的日常生产需求。(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 11月 18日至2024年 11月 25日24时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