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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销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采购

贵州销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销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采购已由中国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贵州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贵州销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采购。

2.2 项目背景概况:中国石油贵州销售公司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推进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拟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采购招标,资金计划来源为批次项目计划。

2.3 招标范围:贵州销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框架采购。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设定单项最高限价,超过各单项服务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招标预算金额、计价方式、报价方式:

1)两年可研服务费累计发生额400万元(含税)。

2)依据《石油建设项目其它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中油计划〔2022〕22号,计价方式如下:

一是租赁、收购、新建加油(气、氢)站项目,单个项目以标准价格下浮82%为最高限价,需要上报甲方上级单位评审的项目在前计价标准外单个项目增加5万元(含税)固定费用,不设最低限价,按照甲方实际委托的项目个数计费(税率为6%)。

二是股权项目,单个项目以标准价格下浮82%为最高限价,需要上报甲方上级单位评审的项目在前计价款外单个项目增加6万元(含税)固定费用,不设最低限价,按照甲方实际委托的项目个数计费(税率为6%)。

三是新建充电站单个项目最高限价1万元(含税),不设最低限价;新建光伏单个项目最高限价0.8万元(含税),不设最低限价;加油站新增LNG项目单个最高限价1万元(含税),不设最低限价。咨询成果报告验收合格后,按照甲方实际委托的项目个数结算(税率为6%)。

3)以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为负数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终价款以中标单位提交并经甲方书面批复的项目投资金额,按照《石油建设项目其它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2022版)》中油计划〔2022〕22号为依据(如有最新计价标准,按新标准执行)进行据实计价后,下浮中标人下浮费率后确定最终价款进行结算;若项目可研未予通过,则对经甲方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成果据实计价并下浮中标人下浮费率后进行结算;按照甲方实际委托的项目个数计费。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编制时间要求:项目可研编制方案完成时间为项目可研编制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委托书之日起5日内出具初稿,根据建设单位正式修改意见起5日内完成项目可研编制方案修订,项目立项评审前出具正式报告;项目成果文件符合国家、中国石油规范标准,满足项目建设要求。非建设单位原因影响项目在要求时间内出具正式报告的,建设单位可选择终止委托,拒付相关费用。(需提供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若有效投标人为3名及以上,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有效投标人等于2名,且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具备竞争性,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该2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有效投标人等于2名,但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不具备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若有效投标人小于2名,则本次招标失败。

3)本项目中标单位为2家,按照中标排名,第一家市场份额55%,第二家市场份额45%。发包方可依据中标单位项目业绩、可研服务质量调整中标市场份额:项目可研完成后开展可研服务质量评价(见附表1),连续5个项目可研服务质量评分第一的增加10%数量的项目可研(可累加);项目可研服务质量有一项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后续项目可研工作。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大类(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大类(油气库或油气加工)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不低于)(投标人因换领证书发生等级变更的,应及时维护承包商资源库等级状态,若换领后证书等级高于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等级的,以承包商资源库显示的为准);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人员要求:投标文件包含的本项目服务人员需专职咨询工程师1人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项目不少于3个(以合同为单位计算)。类似项目:租赁、收购、新建加油(气、氢)站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万元及以上,新建充电站,新建光伏,加油站新增LNG,股权项目可行性研究业绩不限金额。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以及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材料或业绩考评资料或发票扫描件。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内容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合同金额等。

*6.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条款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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