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桂林销售分公司凤凰服务区部分区域
招租选商(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629-FW0687-02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桂林销售分公司凤凰服务区部分区域招租选商(二次)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概况:凤凰服务区位于兴安至全州高速公路中段,高速公路起于全州县全州镇,接全黄高速公路,止于兴安县护城乡,接兴桂高速公路,全长61.48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该公路于2006年7月开工,2008年11月30日通车。是广西东部重要的公路通道之一,通往南宁至友谊关高速公路连接东盟各国,成为我国内陆地区通往广西沿海港口及东盟国家最便捷的通道之一。凤凰服务区占地面积76亩,其中凤凰上行40亩,凤凰下行占地36亩,服务区提供加油、餐饮、超市、汽修、停车、公厕等服务,单边日均车流量约11000辆,日均人流量约23000人,进站率1%。
目前,服务区内运营餐饮、便利店、小吃、中草药等业态,其中便利店、小吃为中国石油自营区域,中草药区域为临时租赁区,餐饮区(餐厅)由其他承包商运营(租赁期至2029年12月16日止)。此次招租范围是服务区综合楼一楼,现运营小吃和临时租赁区部分位置。
该项目承租方应当在承租区域内运营小吃业务,即区别于餐厅正餐(炒菜、火锅、烘焙等项目)的,即买即走、无需复杂加工的快餐类食品(如煎饼、炸串、米粉、饮品等);可在承租区域内运营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符合运营资质、与现有业态不相重合的业态,拟定运营业态须在投标材料中做明确阐述。
2.2招标范围:全兴高速公路中国石油广西桂林销售分公司凤凰服务区综合楼一楼,招租小吃部分及旁边部分闲置区域,具体区域详见凤凰服务区平面图(附件1,图中红色区域,上下行区域一致、面积相等)。
2.3服务地点:凤凰服务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装修期1个月(装修期免租,且装修期不算在合同期内)。
2.5控制价:
(一)合作模式:采用固定租金+承担责任的合作模式(即承租方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约定的租金以及分摊相应范围内物业管理费。目前已有承租方按不低于自治区服务区标准对服务区功能硬件及美化亮化进行投用前的形象整改和投用后的物业管理)。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固定租金:固定租金:凤凰服务区年租金合计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上行不低于30万,下行不低于20万元,保安保洁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投标报价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将会否决。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表影印件(至少应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若成立时间晚于202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完整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影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承诺要求:
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如我方中标,将在正式营业前进行承租区域形象提升改造,每侧承租区域内需配置不少于1台的3匹空调等电器设备设施,并补充满足客流需求的桌椅,区域外包装与当前服务区装修风格一致,设备添置及装修方案需满足招标人需求。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装修期1个月(装修期免租,且装修期不算在合同期内)。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5.5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5.1-5.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投标人需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相关业务经营经验,并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签署的租赁合同或运营管理合同及对应票据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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