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公司2025—2026年小型增压采气压缩机租赁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圣诺公司2025—2026年小型增压采气压缩机租赁集中采购已由 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圣诺油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在气井开采中后期,随着气井井口压力持续降低,外输管网输压较高,制约气井产能发挥,需要对井口来气进行增压外输,保障气井正常生产。本项目拟通过投入小型撬装电驱压缩机、发电机、箱变及配套设备实施气井增压,计划租赁设备5~10套。
2.2招标范围:(1)提供小型撬装电驱天然气压缩机主体设备及配套设备,配套提供箱变或燃气发电机(含隔音降噪);(2)负责设备动迁、安装调试及维保。本项目拟投入小型增压采气压缩机5~10套;本项目预估金额350万元(含增值税),根据项目实际和生产建设需要选择1名中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
2.3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单个项目以甲方委托为准。
2.5服务地点:川渝地区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最高限价表(不含税)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1 |
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租金 |
套*天 |
3162 |
租赁期内如因投标人设备故障造成招标人停工的,将扣除故障期间的租赁费。报价不含13%增值税。 |
2 |
维护人员费用 |
人*天 |
450 |
不含6%增值税。每台设备在生产运行期间配备不超过1名维护人员,根据现场实际维护情况据实结算。 |
报价要求:以最高限价为基础采用整体下浮报价,投标报价为不含增值税的单价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租赁费用、现场技术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服务人员费用、材料、机械、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社会保险费、合理利润及其他费用等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9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承诺现场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作业前需取得有效的压力容器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等相应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4机具设备要求:
小型增压采气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与要求 |
|
结构样式及驱动形式 |
撬装式,电驱动(隔爆型/本安型防爆电机) |
尺寸与重量 |
<20吨,<20m2 |
数量 |
≥5套 |
单台设备额定最大功率 |
≤315kW |
额定最高排气压力 |
≥2.5Mpa |
最大排量 |
≥1200Nm3/h |
进出口压差 |
≥2MPa |
出厂时间 |
6年以内(2019年3月1日及以后) |
自动化 |
具备自动控制、自动监测与记录功能,具有过载保护、应急截止与放空功能。 |
(证明材料:提供拟投入压缩机的实物图、铭牌、所有权证明材料,所有权证明材料:国产设备需提供采购合同与发票,进口设备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含中文翻译件),自主研发制造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压缩机出厂关键参数表及工况参数表(图)等技术证明文件;提供压力容器检测报告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自动化要求提供如实物图注释或软件功能界面介绍等证明材料或承诺入场作业前完成相关改造)
*3.5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天然气采输相关的增压采气压缩机租赁或增压采气技术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结算发票(①②同时提供,业绩时间及金额以结算发票为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7.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7.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3.7.1-3.7.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7.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8其他要求:须满足主要技术方案及要求中的*条款。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