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公司空分、空压及水系统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FW1123)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公司空分、空压及水系统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期资金来源生产准备费,生产运营期资金来源业务外包服务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公司空分、空压及水系统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2主要工程内容
蓝海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项目一期设计动力系统包含空压站、氮气站。其中空压站包含2台压缩机及配套干燥器,氮气站为一套纯氮空分装置,最高氮气产量15000m3/h。
水系统装置主要包括全厂给排水管网、给水及1#消防泵站、2#消防泵站、除盐水站、1#、2#循环水场、污水处理场、换热站、雨水监测池、火炬、事故水池。
2.3服务期限
暂定2025年10月30日至2027年10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服务期为24个月)。
2.4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空压站、氮气站、全厂给排水管网(地下)、给水及1#消防泵站、2#消防泵站、除盐水站、1#、2#循环水场、污水处理场、换热站、雨水监测池、火炬、事故水池等系统单元,生产运行过程工艺巡检与调整、药剂接卸与投加(不包括循环水场),工艺设备操作、维护与保养,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事故处置等工作。
2.5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近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4.5 至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6 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注:3.5.1—3.5.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5.4—3.5.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5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水系统业务外包服务(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业务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6项目组人员要求:
3.6.1人员配置要求
共计6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操作人员60人。需提供项目组人员配置承诺书。
3.6.2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要求
需提供以下岗位相关职业证书的承诺:
1.HSE管理工程师应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空分操作工应取得气体深冷分离工职业认证证书。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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