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装载机及翻斗车装卸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和环保要求,现要面向社会招租有一定数量的电动装载机及电动翻斗车的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协助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完成倒运装卸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符合条件的运输公司,协助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完成焦化装置石油焦倒运至焦场的运输及装车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资质条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车辆要求:运输车辆需具备《道路运输证》,投标公司须自备防尘功能的电动翻斗车(≧30吨)8辆以上,电动装载机4台(铲斗在3-5吨)以上,车龄小于5年,自行解决充电设施及场地。(提供车辆行驶证、设备采购发票或做出承诺在应急情况下,有足够车辆保证生产应急需求),提供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提供记录文件)。
3.5人员要求:驾驶员必须接受定期安全培训(提供培训记录),提供人员健康证明;大车司机至少8人,装载机司机至少4人(提供驾照);投标方必须给司机投保足额第三者责任险(提供保单)。
3.6、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两个不同单位石油或化工类运输类业绩,单项合同金额需大于200万,提供合同复印件。
3.7具备24/7应急联络机制,并在运输路线沿线有协作救援资源。(提供机制预案)
3.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9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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