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勘探克深22、克深34井钻完井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41-FW069-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投资。
1.3 项目概况:(1)克深22井位于塔里木盆地库车坳陷克拉苏构造带克深断裂带克深22号构造,隶属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老虎台乡,设计井深8200m。
(2) 克深34井位于塔里木盆地库车坳陷克拉苏构造带克深断裂带克深34号构造,隶属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老虎台乡,设计井深8340m。
1.4 招标范围:(1)克深22井招标范围:招标人将以下所列示的钻完井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发包给投标人。具体发包方式及发包内容,由双方签订的具体项目钻完井技术服务合同为准。
①钻前:移动钢木基础服务。②钻井:切块风险总包,钻井准备作业、钻井作业、中完作业、钻具及钻具运输、顶驱作业(二开开始计费)、钻头(不含取心钻头)、进口大扭矩螺杆(一开、二开、三开、四开)、垂钻(一开、二开、三开、四开)、减震器(一开使用国产减震器、二开200-1500m井段使用国产减震器)、扩眼器(四开使用1000m)、震击器(一开、二开使用国产震击器;三开、四、五开使用进口震击器)、还原土再利用、全井动力费。③钻井液:水基钻井液材料及服务(一开、二开、三开),材料运输、堵漏服务等(含储层保护材料、漏失、除硫剂、清洁化生产等);油基钻井液材料及服务(四开、五开),材料运输、堵漏服务等(含储层保护材料、漏失、除硫剂、清洁化生产等)。
④固井:固井服务(包含水泥、外掺料、外加剂、混灰、固井工具服务、施工作业(含作业车辆行驶)、高密度罐服务、运输等)。⑤环保:全井环保(含磺化泥浆、油基泥浆废弃物处理、还原土处置应用、放喷池、应急池及生活污水池恢复、现场收集、收集设备拆迁安)。⑥其他:机具(多用机和吊车)、生活服务、生产、生活水、冬季保温、风险费、QHSE、安保等服务。试油泥浆(含泥浆材料、运输、人员技术服务)由勘探公司承包,相关费用在试油完井后考核。
(2)克深34井招标范围:招标人将以下所列示的钻完井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发包给投标人。具体发包方式及发包内容,由双方签订的具体项目钻完井技术服务合同为准。
①钻前:移动钢木基础服务。②钻井:切块风险总包,钻井准备作业、钻井作业、中完作业、钻具及钻具运输、顶驱作业(二开开始计费)、钻头(不含取心钻头)、进口大扭矩螺杆(一开、二开、三开、四开)、垂钻(一开、二开、三开、四开)、减震器(一开使用国产减震器、二开200-1500m井段使用国产减震器)、扩眼器(四开使用1000m)、震击器(一开、二开使用国产震击器;三开、四开、五开使用进口震击器)、还原土再利用、全井动力费。③钻井液:水基钻井液材料及服务(一开、二开),材料运输、堵漏服务等(含储层保护材料、漏失、除硫剂、清洁化生产等);油基钻井液材料及服务(三开、四开、五开),材料运输、堵漏服务等(含储层保护材料、漏失、除硫剂、清洁化生产等)。
④固井:固井服务(包含水泥、外掺料、外加剂、混灰、固井工具服务、施工作业(含作业车辆行驶)、高密度罐服务、运输等)。⑤环保:全井环保(含磺化泥浆、油基泥浆废弃物处理、还原土处置应用、放喷池、应急池及生活污水池恢复、现场收集、收集设备拆迁安)。⑥其他:机具(多用机和吊车)、生活服务、生产、生活水、冬季保温、风险费、QHSE、安保等服务。试油泥浆(含泥浆材料、运输、人员技术服务)由勘探公司承包,相关费用在试油完井后考核。
2. 项目要求
2.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以招标人最终测算期限为准。
2.2 服务地点:克深22井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克深34井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 :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钻井企业资质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钻井企业资质。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钻井队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钻井队伍资质或承诺在施工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钻井队伍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企业资质和钻井队伍资质扫描件或提供合同签订前取得企业资质和钻井队伍资质的承诺书。
(3)服务队伍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
资料提供:投标人提供队伍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承诺。其中,停工整顿结束验收合格的队伍除提供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承诺外,另行提供油田业务部门向市场(招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的验收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钻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至少1井次钻完井项目的业绩,井深应达到5000米及以上,地层压力达到50Mpa及以上,地层温度达到100℃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井深、温度、压力、井次等参数);(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业绩对应的结算资料(结算单或发票)
3.3.设备要求:
(1)钻机30天内具备搬家条件的。
(2)克深22井钻机为ZJ80及以上,克深34井钻机为ZJ90及以上。
(3)必须配备并使用顶驱、液动卡瓦。
(4)泥浆泵及航吊配置:钻机配套100吨及以上航吊,泥浆泵组最低配置3台2200高压泵(或1台3000高压泵+2台2200高压泵),要求最大排出压力大于等于52MPa。
(5)钻机载荷:克深22井钻机最近一次校核载荷满足下套管最大浮重489吨(含顶驱30吨)。克深34井钻机最近一次校核载荷满足下套管最大浮重508吨(含顶驱30吨)。
(6) 底座高度:钻机底座高度均要求12米及以上。
资料提供:设备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
3.4.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5.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 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6 报名要求: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的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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