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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污水拉运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2026-2027年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FK076

招标编号:ZY25-XJW13-FK076-00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为积极稳妥开展2026-2027年车辆保险管理工作,公司计划对31个省、直辖市属地分公司的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实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同时承接该区域车辆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机动车辆交强险、商业险)。

2.2计划资金:¥12000万元,6000万元/年,服务期限2年。(þ含税 ¨不含税)。

服务项目

预计车数(台)

估算金额

(万元/年)

备注

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

13400

2350

 

机动车辆交强险

3150

 

机动车辆商业险

500

 

 

2.3 服务地点:招标范围内31个省、直辖市

2.4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 招标范围:涉及31个省、直辖市属地分公司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省份

1

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

2

吉林分公司

吉林

3

辽宁分公司(锦州区域)、辽宁分公司(葫芦岛和大连区域)、辽宁分公司(葫芦岛、大连和锦州以外区域)

辽宁

4

内蒙古分公司、华北运输分公司(二连区域)、华北运输分公司(巴彦区域)、北京分公司(内蒙古区域)

内蒙古

5

北京分公司

北京

6

河北分公司(河北区域)、华北运输分公司(任丘区域)、北京分公司(冀东区域)

河北

7

北京分公司(天津区域)

天津

8

河北分公司(山西区域)

山西

9

山东分公司

山东

10

苏皖分公司(江苏区域)

江苏

11

苏皖分公司(安徽区域)

安徽

12

浙江分公司(宁波区域)、浙江分公司(宁波以外区域)

浙江

13

浙江分公司(上海区域)

上海

14

闵赣分公司(江西区域)

江西

15

闵赣分公司(福建区域)

福建

16

陕豫分公司(河南区域)

河南

17

湘鄂分公司(湖北区域)

湖北

18

湘鄂分公司(湖南区域)

湖南

19

广东分公司(广东区域)

广东

20

广东分公司(海南区域)

海南

21

广西分公司

广西

22

云贵分公司(云南区域)

云南

23

云贵分公司(贵州区域)

贵州

24

重庆分公司

重庆

25

四川分公司

四川

26

西藏分公司

西藏

27

长庆运输分公司、陕豫分公司(陕西区域)

陕西

28

甘肃分公司

甘肃

29

宁夏分公司

宁夏

30

青海分公司

青海

31

塔运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新疆分公司、西北分公司

新疆

 

2.5.1计费依据:按照保险公司费率报价。

2.5.2结算方式:根据各单位财务要求定时付款,最长不超过保单出具后的120天(特殊情况除外)

  现有保险方案:

(一)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方案

所在地

单位名称(简称)

控制价

(元/座)

标段

配分

 现行方案

新疆

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

89.25元/座

1

1.64

主险:客运承运人保险每人(座)责任限额8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每人(座)责任限额*座位数。
附加险种: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8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每人(座)责任限额*座位数
免赔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医疗费免赔100元。
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仲裁费、法律文书邮寄费。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80万*座位数(单车)*5%,但在保险期间内该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累计责任限额的30%。

 

(二)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方案

 

序号

所在地

单位名称(简称)

 控制价(包含头挂,元/车)

标段

配分

 货物责任保险

 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

除污

附加险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万元)

累计责任限额
(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元)

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万元)

累计责任限额
(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元)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万元)

累计责任限额
(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额(元)

 

1

新疆

塔运司

 1,640.00

1

 3.94

20

50

500

100

200

500

40

100

无免赔

附加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员与押运人员共2人,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20万元,医疗费用2万;施救费用条款,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万,累计责任限额5万。

 

2

新疆油田运输公司

 1,640.00

1

 3.16

20

50

500

100

200

500

40

100

无免赔

 

3

新疆分公司

 1,640.00

1

 7.27

20

50

500

100

200

500/5%,以高者为准

40

100

无免赔

 

4

西北分公司

 1,640.00

1

 0.83

20

50

3,000

100

200

3,000

40

100

5,000

 

5

河南

陕西分公司(河南区域)

 2,500.00

1

 1.15

40

50

1,000

110

210

1,000

40

100

5,000

 

6

吉林

吉林分公司

 2,860.00

1

 2.61

40

130

无免赔额

100

200

无免赔

40

110

无免赔

 

7

内蒙古

内蒙古分公司

 3,440.00

1

 2.07

40

50

1,000

110

310

1,000

40

110

5,000

 

8

华北运输分公司(二连)

 2,260.00

1

 0.19

20

50

 1000/10%,以高者为准

100

200

1000/10%,以高者为准

40

100

5,000

 

9

华北运输分公司(巴彦)

 1,920.00

1

 0.57

20

50

无免赔额

110

51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10

北京分公司(内蒙古)

 3,440.00

1

 0.32

20

50

1000

100

200

1,000

40

100

1,000

 

11

河北

河北分公司(河北区域)

 1,720.00

1

 1.24

30

60

1,000

100

210

1,000

50

100

1,000

 

12

华北运输分公司(任丘)

 1,800.00

1

 2.02

20

50

无免赔额

110

20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13

北京分公司(冀东)

 1,800.00

1

 0.34

20

50

无免赔额

110

20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14

山西

河北分公司(山西区域)

 1,990.00

1

 0.60

20

50

无免赔额

100

21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15

山东

山东分公司

 3,490.00

1

 2.28

20

50

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10%

210

210

无免赔

40

100

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10%

 

16

浙江

浙江分公司(宁波以外区域)

 2,160.00

1

 0.49

30

50

 3000/5%,以高者为准

110

200

 3000/5%,以高者为准

40

100

5,000

 

17

浙江分公司(宁波)

 2,310.00

1

 0.25

30

50

 3000/5%,以高者为准

110

200

 3000/5%,以高者为准

40

100

5,000

 

18

江苏

苏皖分公司(江苏区域)

 3,150.00

1

 0.75

31

115

1,000

110

1,010

1,000

40

160

5,000

 

19

安徽

苏皖分公司(安徽区域)

 2,220.00

1

 0.79

30

50

无免赔额

110

20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20

湖南

湘鄂分公司(湖南区域)

 2,280.00

1

 0.74

130

130

无免赔额

130

20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21

湖北

湘鄂分公司(湖北区域)

 1,190.00

1

 1.42

30

50

无免赔额

100

21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22

福建

闵赣分公司(福建区域)

 1,920.00

1

 1.00

20

60

无免赔额

110

20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23

江西

闵赣分公司(江西区域)

 2,560.00

1

 0.59

30

150

1,000

100

500

1,000

40

100

无免赔

 

24

海南

广东分公司(海南区域)

 2,760.00

1

 0.75

30

50

无免赔额

110

200

1000/10%,以高者为准

40

100

无免赔

 

25

广西

广西分公司

 1,710.00

1

 1.12

20

50

无免赔额

110

510

无免赔

40

160

无免赔

 

26

云南

云贵分公司(云南区域)

 2,320.00

1

 2.31

20

50

1,000

100

200

1,000

40

100

1,000

 

27

贵州

云贵分公司(贵州区域)

 2,320.00

1

 0.75

25

50

1,500

110

200

无免赔

40

100

1,000

 

28

重庆市

重庆分公司

 1,510.00

1

 1.22

20

50

无免赔额

100

200

1000/10%,以高者为准

40

100

5,000

 

29

西藏

西藏分公司

 3,800.00

1

 0.46

30

110

 500/5%,以高者为准

100

210

 500/5%,以高者为准

40

100

 500/5%,以高者为准

 

30

甘肃

甘肃分公司

 2,860.00

1

 3.10

40

70

无免赔额

160

510

无免赔

40

160

无免赔

 

31

宁夏

宁夏分公司

 2,860.00

1

 1.54

30

50

1,000.00

110

210

1,000

40

100

5,000

 

32

青海

青海分公司

 3,800.00

1

 2.49

36

140

无免赔额

100

510

无免赔

40

110

无免赔

 

33

陕西

长庆运输分公司

 1,760.00

2

 9.73

35

50

1000/10%,以高者为准

110

200

1000/10%,以高者为准

40

100

1000/10%,以高者为准

 

34

陕西分公司(陕西区域)

 1,760.00

2

 4.74

25

50

1000/10%,以高者为准

110

200

1000/10%,以高者为准

40

100

1000/10%,以高者为准

 

35

黑龙江

黑龙江分公司

 1,000.00

2

 5.92

110

110

无免赔额

110

510

无免赔

110

160

无免赔

 

36

辽宁

辽宁分公司(葫芦岛、大连和锦州以外地区)

 1,330.00

2

 7.11

20

50

无免赔额

110

1,010

500

40

100

500

 

37

辽宁分公司(葫芦岛和大连)

 1,590.00

2

 0.33

20

60

500

110

1,010

500

40

100

500

 

38

辽宁分公司(锦州)

 1,510.00

2

 0.11

20

50

500

110

1,010

500

40

100

500

 

39

北京市

北京分公司

 576.08

2

 1.44

20

50

人身伤害无免赔

110

20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40

天津

北京分公司(天津区域)

 739.00

2

 1.07

20

50

无免赔额

110

20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41

上海

浙江分公司(上海区域)

 1,360.00

2

 0.56

20

50

800/8%,以高者为准

125

200

800/8%,以高者为准

40

100

3,000

 

42

广东

广东分公司(广东区域)

 2,930.00

2

 5.37

30

50

无免赔额

110

21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43

四川

四川分公司

 1,610.00

2

 13.62

20

50

无免赔额

100

200

无免赔

40

100

无免赔

 

 

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一个标段。评标定标顺序按第一、第二标段顺序进行,第一标段的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一标段预计计划资金3950万元/年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1550万元、机动车辆交强险2050万元、机动车辆商业险350万元);二标段预计计划资金2050万元/年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800万元、机动车辆交强险1100万元、机动车辆商业险150万元)。

标段一:预计计划资金3950万元/年;

标段二:预计计划资金2050万元/年。

序号

省份

单位名称(简称)

标段

1

新疆

塔运司

1

2

新疆油田运输公司

1

3

新疆分公司

1

4

西北分公司

1

5

河南

陕西分公司(河南区域)

1

6

吉林

吉林分公司

1

7

内蒙古

内蒙古分公司

1

8

华北运输分公司(二连区域)

1

9

华北运输分公司(巴彦区域)

1

10

北京分公司(内蒙古区域)

1

11

河北

河北分公司(河北区域)

1

12

华北运输分公司(任丘区域)

1

13

北京分公司(冀东区域)

1

14

山西

河北分公司(山西区域)

1

15

山东

山东分公司

1

16

浙江

浙江分公司(宁波以外地区)

1

17

浙江分公司(宁波区域)

1

18

江苏

苏皖分公司(江苏区域)

1

19

安徽

苏皖分公司(安徽区域)

1

20

湖南

湘鄂分公司(湖南区域)

1

21

湖北

湘鄂分公司(湖北区域)

1

22

福建

闵赣分公司(福建区域)

1

23

江西

闵赣分公司(江西区域)

1

24

海南

广东分公司(海南区域)

1

25

广西

广西分公司

1

26

云南

云贵分公司(云南区域)

1

27

贵州

云贵分公司(贵州区域)

1

28

重庆市

重庆分公司

1

29

西藏

西藏分公司

1

30

甘肃

甘肃分公司

1

31

宁夏

宁夏分公司

1

32

青海

青海分公司

1

33

陕西

长庆运输分公司

2

34

陕西分公司(陕西区域)

2

35

黑龙江

黑龙江分公司

2

36

辽宁

辽宁分公司(葫芦岛、大连和锦州以外区域)

2

37

辽宁分公司(葫芦岛和大连区域)

2

38

辽宁分公司(锦州区域)

2

39

北京市

北京分公司

2

40

天津

北京分公司(天津区域)

2

41

上海

浙江分公司(上海区域)

2

42

广东

广东分公司(广东区域)

2

43

四川

四川分公司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保险公司经营资格要求:

(1)投标人总公司应为中国石油《2024-2026年度商业财产保险公司准入资质核定结果》所列16家财险公司。

 

2024-2026年度商业财产保险公司准入名单

序号

财险公司名称

1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11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12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13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2024-2026年度财产保险机构准入名单》所列财险公司或其省级分公司,若省级分公司投标,需提供总公司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一旦中标,若招标范围内的任一省份对价格不予接受或提出异议,招标方保留取消中标资格的权利,并由候选中标人递补。若投标人代表非省级分公司负责人,则需额外提供由总公司向省级分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省级分公司负责人向该代表的个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仅接受每家保险公司总公司的唯一有效授权。

(2)投标人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监管机构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投标时需提供保险业务许可证。一标段投标人须在全国设有省级公司,二标段投标人须在标段二涉及的省份设有省级公司。

3.1.2保险责任限额要求:

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中货物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2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保险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200万元。除污责任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4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0.5。防灾防损费比例:不低于3%。以上要求提供承诺书。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能保证投标方服务人员工资正常及时发放。单独提供书面承诺。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投标人盖章)扫描件,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

3.3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应至少有一个(单份合同)为1000台(含1000台)以上的车辆进行集中承保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发票模糊不清或业绩不符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3.4人员要求:无。

3.5设备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6.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6.4 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列入物资供应商、工程建设承包商、服务商任一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3.6.7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投标人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承诺。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无。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3.9服务标准及要求

1.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方案要求: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方案分项内容包括:货物责任保险、第三者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除污责任、附加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责任保险。

2.属地出单要求: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车辆保险业务保单遵循属地出单原则,牵头公司应确保属地承保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

3.保险服务要求:中标人为该项目保险服务的牵头公司,负责整体业务服务的统筹与协调工作。

(1)项目服务组。牵头公司应成立专项服务组,属地承保机构应成立日常服务组,服务组应承诺在整个保险期限内负责受理所承保区域内的出单、承保、日常维护及理赔等事宜。

(2)专项服务组职责。负责签署车辆保险业务三方协议;负责统筹组织各省开展保险承保、保险理赔、客户服务等各项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疑难案件;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服务质量;负责提供承保、理赔明细数据;每月10日前负责提供上月承保、理赔明细数据。

(3)日常服务组职责。建立与客户单位的日常联系,客户面访频次每月不低于一次;在规定时效内出具保单、批单,协助办理退保手续;及时递送保单和发票;协助处理理赔案件;组织开展属地保险培训工作;负责提供承保、每月10日前负责提供上月承保、理赔明细数据。

(4)核保时效。牵头公司应成立项目核保小组,建立全国直线核保沟通机制,联保业务应于接到出单和批改申请后36小时内完成出单和批改,不因时差问题影响核保时效。

(5)保单审核、保费支付:该项目实施保费报价审核、保单内容审核流程。属地承保机构应按照保险经纪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6)提供有关培训服务。牵头公司应统筹组织开展保险培训服务,在服务期内集中线下培训和集中线上培训分别不低于一次。属地承保机构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属地现场培训。培训课程应包含但不限于车辆保险责任范围介绍、车队保险应知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理赔处理流程等内容。

(7)特殊案件处理。应承诺在服务过程中,若遇到危机公众安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因素的特殊案件,通过友好协商进行通融处理。

(8)救助服务。应提供24小时全天候全方位保险服务,针对9座以下客车在全国范围内不限次数的提供无偿援油、故障排除、免费拖车、更换轮胎、轮胎充气等救助服务。免费拖车距离至少100公里以内(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管理机构不允许社会救援车辆驶入的部分高速公路、隧道、大桥、高架道路等路段除外)。针对危货车每年提供不少于3次的无偿救援服务,包括不限于免费拖车、故障排除、更换轮胎、轮胎充气、吊车等救助服务。

(9)建立投诉制度。牵头公司应设立专项投诉受理电话,指定投诉调查和投诉处理受理人。受理人应在接到有关投诉后24小时内答复针对投诉的初步处理建议,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处理意见。

(10)变更服务人员要求。原则上在服务期内不做日常服务人员的变动调整,除非投保人、被保险人要求更换的。如有人员变动调整应以正式邮件形式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经纪人。

(11)提供法律援助及其他咨询服务。在有法律纠纷问题时,应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12)提供服务手册。应提供用户服务手册,明确承诺服务项目和措施等主要内容。

(13)保险培训。牵头公司每年应当为投保人组织至少一次保险集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4)协议签署。中标后的投标人需正式与昆仑物流总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并同时确保中标人所在地区的分公司与投保人各级分公司分别签订针对各自负责区域的保险服务合同,以明确双方权益与责任。

4.再保分出要求。承保的车险业务(包含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商业险、货物运输保险)以70%比例再保险分出给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公司,如中国石油商业保险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5.空车责任。所有车辆投保的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均包含车辆空车责任,保险人不得以空车行驶拒绝承担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赔偿责任。

6.押运员条款理赔约定。中标的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车辆无押运员及押运员无资格证件为理由拒绝承担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赔偿责任。

7.代位追偿。当保险车辆发生非全责的保险事故时,经被保险人书面要求后,保险人按照损失的实际情况先行足额支付被保险人的损失,被保险人应将相关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对第三方实行代位追偿。

8.聘请公估公司及其费用。当发生损失时,案件报损超过10万(非人伤损失金额)及以上的赔案,需委托竞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作为公估人,聘请公估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9.预付赔款特别约定(50%)。约定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车上货物损失、除污费用损失,如责任基本明确,但短时间内未能结案,事故总损失金额预估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在被保险人提出书面预付申请后,保险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先行支付估损金额的50%给被保险人。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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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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