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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东河2026年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

塔里木油田东河2026年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

招标编号:ZY26-XJT14-FW00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 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相关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作为临时用地与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报批的前置条件,是油田公司项目建设用地的必要条件。主要是开展现状调查,确定土地损毁现状,根据土地损毁现状进行预测和评估,确定复垦范围,对复垦范围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和修复措施。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批复文件。

  土地复垦验收报告编制服务,主要工作如下:临时用地复垦后开展现场调查、土壤取样及检测;开展规划设计报告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施工资料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土地复垦费用决算报告编制、竣工报告以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编制临时用地与建设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并取得批复文件;配合甲方编制土地复垦验收总结及报告,指导甲方组织的土地复垦内部验收并配合甲方及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单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涉及耕地(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各类保护地的建设项目,完成选址论证报告、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地的说明材料及比选方案并通过地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2.4.施工地点:/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有土地规划或者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是矿产普查与勘探、水工环境、地质工程、水文地质、地质调查、工程地质、区域地质调查、勘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等专业的任意之一或多个。

(2)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不少于9人。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岗位、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年限等信息)和人员简历。(2)提供对应因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所有人员在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险种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3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QHSE要求: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②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调查设备:设备外业调查车1辆、无人机1台(架)。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人提供车辆、无人机等调查设备的购买发票扫描件;或租赁设备的提供对应的租赁合同扫描件;

(2)提供设备外业调查车、无人机的照片;

(3)投标人提供外业调查车辆对应的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扫描件。

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或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3)提供业绩合同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注:业绩以已签订的合同、批复文件数计算,一份合同或批复文件为一项业绩。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A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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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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