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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外协处理及供水服务项目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138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生产运行保障及生产供水服务,主要为招标人2025年油气井下作业工程技术服务期间提供工农关系及纠纷协调、通行道路通畅保障,井场及道路养护、生产用水供应、生活用水供应、地方政府各种备案手续办理,临时土地借用、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计划实施气井封固50口、油井大修10口、井筒再造5口、连油作业75口,本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若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如在工作量不足的情况下,则存在工作量减少或无法安排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工作量减少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完成的进度和质量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商上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根据当年实际工作量及投资计划安排,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若因服务评价不合格或中标人不能按照要求正常提供服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服务资格,不再与其签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如果因招标人政策调整导致的项目取消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该结果不被沿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招标人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重新招标,执行重新招标结果。

2.2招标范围: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项目。第一年计划投资: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肆拾贰万元整,小写:1342万元/年。(不含税、含HSE及来回运输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2026年预估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350万元/年(不含税),具体根据当年实际工作量及投资计划安排,确定最终签订金额。

其中: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服务项目第一标段第一年费用预计: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贰万元整,(小写)772万元/年(不含税、含HSE及来回运输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第二年费用预计:人民币(大写)柒佰柒拾贰万元整,(小写)772万元/年(不含税、含HSE及来回运输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项目第二标段第一年费用预计: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小写)570万元/年(不含税、含HSE及来回运输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第二年费用预计:人民币(大写)伍佰柒拾捌万元整,(小写)578万元/年(不含税、含HSE及来回运输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3服务期限:

第一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内蒙、陕北及宁夏区域。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庆阳区域。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共需4名服务商,每个标段需2名服务商。成交份额:第一名: 55% ,第二名:45%。

本项目采取末位淘汰,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投标人的为中标候选人。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共需要2名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原则:内蒙、陕北及宁夏区域。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生产运行及供水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共需要2名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原则:庆阳区域。

备注: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审,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已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前二名,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供水服务或生产运行保障服务类业绩。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与本项目相似的供水服务或生产运行保障服务等相关内容)、工作量确认单。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承诺要求:

3.6.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2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过程中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全部内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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