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抽油杆外包覆加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23-FW190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抽油杆外包覆加工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由于旧抽油杆常规修复后无法适应腐蚀、偏磨等复杂井况,入井后杆断问题突出。采油三厂每年淘汰旧抽油杆达数十万米。为了探索旧抽油杆经济高效重复利用方式,计划开展旧抽油杆修复与防腐耐磨材料外包覆加工技术服务,提高旧抽油杆重复利用率与使用寿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2.2 招标范围:计划加工抽油杆包覆5.15万米,其中旧杆修复后包覆4.65万米,新杆直接包覆0.5万米,费用预算14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含运费及HSE等费用)。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需要1名服务商。
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区域,以及中标人加工场地。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人员要求:拟派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至少3名。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还需提供近半年(2024.12-2025.5)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3 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须具有同时包含抽油杆修复和抽油杆包覆加工技术服务工作量的业绩(单独的抽油杆修复或抽油杆包覆不计),服务对象为应用单位,中间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6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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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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