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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场事故应急池与污水缓冲罐清理项目

宁夏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场事故应急池与污水缓冲罐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HFW-JD-2025-002

 

    说明:招标投标全部流程均通过*在线完成(*)。潜在投标人需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投标人用户手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场事故应急池与污水缓冲罐清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服务资金来自 2025年检维修和安全生产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401单元污水厂有2台容积10000m3应急缓冲罐,3台容积分别为12500m3、12500m3、11000m3的2#、3#、4#事故应急池,1台容积为1500m3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泥包括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浮渣及剩余活性污泥。油泥中油含量高、杂质多,浮渣固含量低、油含量高,油泥和浮渣的粘性较大,这种特性决定了它们处理难度大,而且污泥成分很复杂,除含有大量的水分外,含有油、酚、COD、硫化物、重金属和其它污染物等。因此,不能将其直接排入环境,要进行清理、减量化后污泥由招标方安排按危废进行处置。

2.2招标范围:公用工程部事故应急池2#、3#、4#事故池、雨水池及401-T-103AB罐的清理,详见如下表:

污水处理场事故应急池与污水缓冲罐清理估算表

序号

施工项目

预估污泥/浮油量(m3)

1

污水缓冲罐浮油清理、装卸车及约5km厂内运输

2300

2

443单元2#、3#、4#事故池污泥清理、减量化处理、污泥装车

4000

3

401-T-103A污水缓冲罐污泥清理、减量化处理、污泥装车

1500

4

401-T-103B污水缓冲罐污泥清理、减量化处理、污泥装车

677

5

443单元雨水池浮油清理、装卸车及约5km厂内运输

300

1.事故水池中存在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中存在着可燃气闪爆、人员中毒等安全风险,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整个清理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应急池中进行施工作业;只能通过机械设备或机器人将池子内的污油进行回收后,再将污泥和水的混合物清理出。

2.应急缓冲罐能用潜污泵抽出的油泥通过防爆潜污泵抽入罐车,浮油进行回炼,污泥进行减量化处理。罐底部堆积干泥,因潜污泵无法抽出,需进人进行清理,装编织袋清出罐外。考虑到人工进入储罐内清理危废存在着油气挥发、人员中毒等安全风险,为此投标方必须充分识别存在的相关风险,要选派有相关清理经验的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必须服从招标方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做好隔离、取样分析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及应急用具。

3.清理的浮油经质量检验中心化验达可回炼条件(含水率不大于4%),从池或罐清理位置用油罐车送至301原油罐区,用泵打至罐内进行回炼,(罐区有备用泵);

4.清理的油泥经泥水分离技术,通过回收设备将池和罐内污泥清出后污泥减量化处理。减量化后的污水COD:小于1000mg/l,氨氮:小于50mg/l,PH:6-9;减量化后的污泥含水率不大于50%,减量化后的污水送进污水新区集水井或甲方指定位置,减量化后的污泥按危废处置。减量后装入甲方指定的危废处置运输车内由甲方按危废处置。所用防渗漏编织袋由甲方提供,所用防渗漏吨袋及扎丝由中标单位提供。

5.投标方需具有防爆潜污泵等清理专用设备,且必须满足防爆等级要求。清理工作量较大、时间紧张,要求所有清理任务必须在招标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需结合自身危废清理经验、工器具情况、施工人员力量情况,要在充分考虑存在的安全风险的基础上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完成清理任务,合理进行投标报价。

6.清理施工所需用工作平台均由中标方负责搭设。

7.具体污泥、浮油清理需投标方在投标前现场进行实地勘测,根据投标方自身实际勘测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避免因投标方自身勘测不到位导致投标报价偏高或偏低。如投标方不进行现场勘测或勘测不到位,工作难度不清楚,造成投标报价偏高或偏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3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1个标段,总价估算金额:57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57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通知开工后120天内完工。

2.5服务地点:宁夏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443单元及401单元。

2.6报价方式:固定单价(税率6%);

 1. 投标文件中报价形式为:根据设备清理工作量不确定性的实际,按照 “每立方清理价格”进行报价后,结合预估量计算出的总报价作为投标报价进行评标(报价为含6%税价)的依据,中标后签定合同时将按照中标方 “每立方单价”签定框架合同,施工完具体结算时将按照清理前三方确认工作量和“每立方清理价格”进行计算确定、经甲方审计部门审定后按照审定金额进行结算。

2. 投标文件中所含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含税价,税率执行宁建(科)发〔2016〕16号文件(最新下发营改增文件)要求,税率按照6%执行。

3.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人应在技术和商务优势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事故池和储罐内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清理难度、施工工期及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等情况,提供给招标方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恶意竞标明显偏高的报价,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有有效的工业清洗或工业设备物理清洗C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影印件)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影印件)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3.2业绩要求:

1.投标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项有关类似的事故池、污水池、储罐清理施工业绩(具体需提供相关合同及发票影印件)。

2.投标方2020年以来不少于1项有关类似的事故池、污水池、储罐污泥减量化施工业绩(具体需提供相关合同及发票影印件)。

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以上三项需提供开标前10日内查询结果截图,但具体评审,以评标当时查询为准。

4.开标当日未被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近三年内,投标方及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未发生过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6、投标方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执行期。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影印件)。至投标截止日,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只提供财务状况表。

3.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3.7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具有类似的事故池、污水池、储罐清理相关工作经验 3 年及以上;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影印件或有关清理合同影印件并提供承诺)

2.清理服务类安全员、技术员必须持证上岗(分别提供安全员证、职称证影印件)。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必须有有限空间作业证,持有有限空间作业证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电工证的电工2人,特殊工种男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需提供身份证件影印件以证明施工人员年龄。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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