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浓硫酸框架买卖合同(二次)
招标编号:25-P-HG-004C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浓硫酸框架买卖合同(二次)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要求采购864吨浓硫酸。为避免重复采购,本项目拟采用框架协议及订单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框架合同数量预估为2000吨,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
2.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浓硫酸,数量:2000吨。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项目物流仓库。
2.5交货时间:以订单约定的期限为准(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税13%。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均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要包含本招标文件中所含的危化品类别;
3.4.2投标人若具备所投产品的危化品运输资质,则提供本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投标人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则提供第三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危化品运输合同,许可的项目要包含所投产品的危化品类别。
3.4.3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供应商,具有17020101八位品名(或新八位品名A17010101)准入且状态为正常,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5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硫酸销售业绩,必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
3.6.要求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做出的承诺:要求供货商对于供货时间及合同条款作出接受的承诺。
3.7 联合体以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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