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川东钻探公司零星废旧物资处置 (标包1)(二次)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东钻探公司零星废旧物资处置(标包1)(二次)。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存放于各二级单位的边角废料、不需用的报废材料、材料(或设备)包装物。
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包括2类废旧料,即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存放于各二级单位的废铁类边角废料及铁屑。
附件1:2024年预计零星废旧物资处置明细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品名 |
类别 |
预估数量(吨) |
1 |
公司各二级单位 |
废铁 |
废铁类边角料 |
280 |
2 |
废铁屑 |
废铁屑 |
120 |
|
小计:400吨 |
2.3 报价方式及限价:
1.报价方式(价格含13%增值税):以每吨处置单价作为投标报价,分别报出废铁类边角废料的上浮率,以通知处置时网上(重庆废品网http://cq.zgfp.com)公布的每吨统一废铁最高价上浮30%为底价,上浮率最高的投标商得70分,其他投标商得分为:上浮率/最高上浮率*70。废铁屑类以2600元/吨为底价,报价最高的投标商得30分,其他投标商得分为:报价/最高报价*30。处置时按实际过磅重量确认应结算金额,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5 交付地点:公司各二级单位废旧物资存放点。
2.6 处置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通知到现场处置之日起,公司各二级单位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
2.7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或废旧金属回收备案证,具有废旧金属回收、再生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回收能力。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未出现资不抵债的财务情况,并提供2023年12月资产负债表。
4.投标人信用良好,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于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时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亦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
6、投标人若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亦或川东钻探公司已准入的承包商或供应商,则其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时前不得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亦或川东钻探公司列入承包商或供应商黑名单(提供书面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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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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