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气井高压物性取样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A402-FW220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气井高压物性取样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托川庆钻探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施工区域2025年气井高压物性取样工作量,需通过公招引进1家承包商,服务于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气井井口、井筒内高压物性取样。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根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实际工作量安排为准。
2.2招标范围:在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施工区域内,提供气井井口及井筒内高压物性取样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井筒压力梯度测试、井口或井筒内高压物性取样、天然气高压物性分析化验(根据工作量及分析化验要求,作为内部天然气高压物性分析化验不能保障时的补充)等,负责施工期间全程资料记录及数据采集,作业完成后提供完整施工资料及分析化验报告。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主要位于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气田施工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要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试(油)气或测井类等相关内容。
3.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入围后接受招标人现场核查(核查地点为陕西省靖边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区域),若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投标人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3-5月份社保缴纳证明。
3.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一项具备井筒内高压物性取样的业绩,提供合同、结算资料、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
3.6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附查询截图,显示清晰的查验结果)。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8人员及设备要求:至少1名操作工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只是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3-5月份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防喷装置的水压测试、气密封检测及声发射检测资料,所有资料在有效期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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