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度设备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编号:ZY25-XA409-FW96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度设备提质增效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了保证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所属采油单位柱塞泵、离心泵正常运行,需对无法达到技术参数的设备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泵体防腐材料及流量改造等配件修旧改造,调参更换柱塞、填料、密封函体、调节螺母、阀组件、定位套等。本项目预算费用共计254.25万元(含13%增值税)。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15台柱塞泵注水泵液力端改造改造,液力端材质使用316L不锈钢,组合阀使用2205胶皮式组织阀;密封函体改造为316L材质,柱塞采用防腐合金喷涂;对排污管、稳压系统、安全附件等进行检查及整改,通过改造延长注水泵柱塞、组合阀等主要配件使用寿命,提升注水泵效率。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含税,含工时费、运输费、材料费、HSE费等费用),需求服务商数量1家。
第二标段:50台离心泵防腐材料及流量改造,对叶轮及导叶进行防腐处理、流量调参、调整平衡盘间隙,实现动态平衡提升输油效率。按照实际工作量结算(含税,含工时费、运输费、材料费、HSE费等费用),需求服务商数量1家。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175.15万元、二标段79.1万元。每个服务商只能中标1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评审时按标段次序(1-2)依次进行,已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后序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第十二采油厂。
2.6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30日前第一标段至少有一项柱塞泵维修或改造服务业绩、第二标段至少有一项离心泵维修或改造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及结算发票(事业单位提供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和报告编码,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人员要求: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技术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各1人,修理人员3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机械或电气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管理人需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修理人员3人需持有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安全管理人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还须提供毕业证(2001年以后的毕业证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修理人员需提供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3.6设备要求:提供设备仪器清单、设备仪器照片、购置发票,防爆设备还须提供防爆合格证,仪器还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1)设备基本配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用途 | 数量 | 备注 |
1 | 空压机 | 清洗 | 1 | |
2 | 焊接设备 | 焊接修复 | 1 | |
3 | 喷涂或喷焊设备 | 表面处理 | 1 | |
4 | 防爆手持终端 | 现场数据采集及录入 | 1 | 提供防爆合格证 |
(2)仪器基本配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用途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红外线检温仪 | 测量设备温度 | 台 | 1 | 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
2 | 手提式超声波流量计 | 测量流量 | 台 | 1 | 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
3 | 噪声仪 | 测噪声 | 台 | 1 | 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
4 | 振动仪 | 测振动 | 台 | 1 | 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
5 |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 检测气体浓度 | 台 | 1 | 须提供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
3.7场所要求:投标人在庆阳地区设立固定维修点且有材料储备固定场所(不小于500㎡)或承诺中标后5日内在庆阳地区设立固定维修点且有材料储备固定场所(不小于500㎡)。已设立的提供场地照片、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证明材料需体现面积,未设立的需提供承诺。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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