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餐饮及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230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餐饮及后勤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有混改、业务外包等人员共208人,有马坊保障点、玄马保障点、乌审旗保障点等集中保障点3处,大修队营地9个,新能源项目部1个;人员主要分布:在盐定区域69人(马坊保障点、定边车间、盐定区域大修队、新能源项目部),陇东区域67人(玄马保障点、庆阳车间、陇东区域大修队),内蒙区域54人(乌审旗保障点、内蒙区域大修队)。为保障上述保障点和队部后勤运行和人员用餐,需引进业务外包厨师、服务员、门岗、保洁等人员提供后勤及餐饮服务。
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商上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签约单价不变的条件下,根据当年实际工作量及投资计划安排,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若因服务评价不合格或中标人不能按照要求正常提供服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服务资格,不再与其签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如果因招标人政策调整导致的项目取消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重新招标的,该结果不被沿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招标人在本项目当年执行结束后重新招标,执行重新招标结果。
2.2招标范围:需要后勤及餐饮服人员共20人,其中:厨师15人,保洁员1人,服务员3人,门岗1人。马坊、玄马、乌审旗三个保障点厨师要求厨艺精湛、菜品花样多,会营养搭配;9个大修队营地厨师在井队同时担任场地工应急处置部分岗位职责。第一年计划投资: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小写:159.144万元/年。(不含税、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2026年预估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小写:159.144万元/年(不含税,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具体根据当年实际工作量及投资计划安排,确定最终签订金额。
2.3服务期限:
第一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
第二年服务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玄马保障点、大修队营地、新能源项目部、马坊保障点、乌审旗保障点、定边车间、庆阳车间等区域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管理人员1人。提供专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餐饮或后勤服务类似业绩。
提供:
(1)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餐饮及后勤服务等相关内容)、工作量确认单。
(2)对应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以上)。
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2 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过程中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全部内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开展服务时按甲方要求配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人员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4投标人须承诺在开展服务时按甲方要求配齐本项目需要的所有人员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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