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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2025-2026年山西等地区煤层气试气及井筒作业配合服务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2025-2026年山西等地区煤层气试气及井筒作业配合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2025-2026年山西等地区煤层气试气及井筒作业配合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预算内成本,2600万元(含9%税)。其中:标段1金额为:800万元(含9%税),标段2金额为:1800万元(含9%税),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5-2026年山西等地区煤层气试气及井筒作业配合服务。标段1为试气配合服务,标段2为井筒作业配合服务。投标人可兼中兼得。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标段1:2025-2026年山西等地区煤层气试气配合服务,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但不限于井场及道路踏勘、配合开工准备、安装井口、地面试气流程连接、井场标准化建设、配合井筒准备和试压;配合射孔、压裂、放喷返排求产、临时投产、压力恢复测试、冲砂下泵,以及配合连续油管作业、带压下油管完井、提供压裂用套罐及软体罐、压裂前备水、拉运甲供材料、危废固废无害处理等服务;

标段2:2025-2026年山西等地区煤层气井筒作业配合服务,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但不限于通洗井、钻磨、刮削等作业配合服务、配合射孔队进行首段射孔作业、配合压裂期间测井、打铅印、应急冲砂作业及压后井筒扫塞作业等服务。

单价最高限制详见附件1:《2025-2026年山西等地区煤层气试气及井筒作业配合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

2.4 实施地点:山西及周边地区。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2)标段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试油(气)相关服务内容;标段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相关服务内容;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有效的证明文件。(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或等同)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1或等同)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等同),且范围覆盖相关投标业务。

3.3.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陆地试气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标段2投标人须具陆地井筒作业(连续油管)服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600万元。提供与业绩证明相关的合同关键页(封面、服务内容、完工确认签字页)复印扫描件。

3.3.3 财务要求:(1)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但不限于报告封面、审计意见页、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如中石油内部企业投标可以不提供上述材料)。

(2)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附该网站查询截图。

3.3.4 人员要求:标段1配置本项目专职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各1名。该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承诺施工前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标段2配置本项目专职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各1名。该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承诺施工前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5设备要求:标段1:投标人提供自有的满足《设备及人员要求》中《表1 试气配合服务基本配置要求》1-4项设备,提供设备照片、铭牌、相关购置发票(设备制造厂商参与投标无购置发票的,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分期付款购买设备的,提供购买合同及分期付款的发票);

标段2:投标人提供1套自有的满足《设备及人员要求》中《表3 井筒作业配合服务基本配置要求》的第1项;提供设备台账清单、设备照片、铭牌、相关发票(设备制造厂商参与投标无购置发票的,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分期付款购买设备的,提供购买合同及分期付款的发票)、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

3.3.6 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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