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庆钻探2025年页岩气井自动化排液采气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15-FW1153-01
本招标项目川庆钻探2025年页岩气井自动化排液采气服务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庆钻探2025年页岩气井自动化排液采气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为页岩气气井生产过程中提供自动化排液采气服务,提供所需药剂、运输、配备自动化加注装置(包括设备维护保养、流程连接),进行气井日常药剂加注、管线消泡,日常维护等工作,按照化学品管理规定提供符合相应标准的药剂储存场所并进行相应标准化管理。
本项目预计气井数量75口,预计金额1440万元(含增值税6%),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2.3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在页岩气井生产作业过程中自动化排液采气技术服务,针对页岩气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积液、携液能力不足、产液量大等生产状况较差的气井,使用适应地层情况的助排药剂,通过自动化泡排装置,开展气井药剂加注,同时对工艺气井地面流程开展连续消泡,保障管线内泡沫消除完全,使气井达到长期稳产、增产的目的。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5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的页岩气区块。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 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技术服务需满足招标人现场生产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若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工作量占比为60%,第二中标人工作量占比为40%;
若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从价格、技术、商务等方面说明具备竞争性的理由,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占比为100%;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也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顺序的分项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类推。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例外情况: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具备至少1项页岩气井或平台的泡沫排液采气服务有效业绩,(评审依据:提供合同文本、对应的工作量结算资料及发票(发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转委托。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之后的,须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5.3、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5.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5.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5.1-*5.4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其它要求:
*6.1、不存在因违反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书面承诺)。
*6.2、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 第五章 主要技术要求中的*号条款。
*6.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和川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不满足*号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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